美国政府的一纸条文,欲将全世界的金融机构都变相征召为美国税收当局的分支机构。
美国政府于2011年公布一项《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旨在打击美国居民通过将资产转移到海外进行避税的现象。2月8日美国财政部与美国国税局公布了其初版实施细则。最终细则或在今年夏天正式公布。
去年出台的FATCA规定,所有在美国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从2013年1月1日起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而在新细则中,美国政府为海外金融机构满足此监管条例放宽了条件,最终细则会让机构推迟完成客户信息搜集的时间。
“中美政府正对FATCA细则进行谈判。”卫达仕律师事务所亚太区资深合伙人Joe Field向本报记者透露,美国希望通过与中国监管部门合作,让中国金融机构直接向中国政府汇报美国居民账户信息。而在中美谈判完成后,香港会参照该谈判结果与美国进行磋商。
中港机构仍持观望态度
“在海外拥有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已经意识到他们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合伙人Tim Clough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一些中资金融机构已开始拒收美国客户,并希望停办美债业务,其中一些机构曾考虑将其美国客户全部转移到其他国家。
“在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等司法管辖区,FATCA与当地的隐私法相违背。”据Joe Field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银行无权将客户信息向外国政府披露。香港监管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亦显示,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银行无权向他人披露该客户在银行内的信息。
近年来,不少中资金融机构加快了海外发展步伐。中国银行2010年年报显示,中国银行在31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行、子公司和代表处,其中设于美国的分行共3家。同期,中国工商银行在2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3家境外分支机构。
“中资金融机构已经慢慢意识到,拒收或转移美国客户的办法是行不通的。”Joe Field指出,预计很多国家都会开始效仿美国政府的举措,并形成合作局面,对于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以避税的国民进行严厉的监管。
普华永道最新发布一份报告显示,目前在香港设有分支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大部分已由总部带领着手开展FATCA项目,其工作重点大多放在私人银行、财富管理及零售业务上。与此相反,许多香港本土及中资金融机构仍处于观望态度。
事实上,除了中美两国对财产隐私权在法律上的冲突,FATCA项目的开展成本亦是不少内地和香港金融机构顾虑的地方。
“FATCA为亚洲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成本支出。”普华永道报告指出,整个FATCA项目牵涉到集团内的税收、法律、技术、客户关系、集团策略、产品开发与运营等部门,金融机构可能会因为披露客户信息而丢失不少客户。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