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消息,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作为曾经身披多重光环的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飞乐音响”被载入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史册。然而曾经风光无限的“老八股”,在资本市场的道路并不平坦,近年来经历了披星戴帽,被监管立案并处罚,让一些老股民唏嘘不已。
据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1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前夕,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