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前要完成城区清洁取暖总面积480万平方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4万户。
日前,滨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滨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要求
★煤改电补助政策
1.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2.煤改电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煤改电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6000千瓦时(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煤改电用户一档电量为8520千瓦时,二档电量为8520-1080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超过10800千瓦时部分。
3.对煤改电用户生活用气,自2018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石油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用户,补贴时间暂定3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
★困难群众补助政策
市级财政在“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取暖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0.5元/立方米、0.1元/千瓦时、300元/吨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困难群众直接按照合计补贴后价格购气、购生物质燃料。
各《滨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