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11月27日晚间消息,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虹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公司通知,目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70号),原则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据了解,彩虹股份曾于10月22日发布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亿股(含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拟全部用于对电子玻璃公司进行增资。电子玻璃公司将上述资金主要用于高世代TFT-LCD玻璃基板的研发与生产线项目。
此次发行面向彩虹集团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其中彩虹集团公司拟以不低于10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拟以不低于5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逸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