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事件终评备选四:
华为诉摩托罗拉在与诺西交易中侵犯知识产权案
推荐人:唐春花 推荐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评选事件简介:
2000年以来,华为与摩托罗拉在3G和GSM无线网络业务方面开展了长期深入的合作,摩托罗拉销售的很多无线网络产品由华为提供。合作期间,华为向摩托罗拉提供了许多商业秘密。
2010年7月,诺西宣布将收购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业务,华为多次与摩托罗拉进行协商,要求确保华为保密信息不会随同摩托罗拉无线网络业务一并被转让至诺西,但摩托罗拉并未给出承诺。如果华为商业秘密随此交易被转让至诺西,华为将蒙受商业损失。因此,华为被迫发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美国芝加哥当地时间2011年1月24日, 华为向美国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披露其在合作中获得的华为保密信息。法院当日发布临时限制令,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披露华为保密信息;并在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2月22日发布初步禁止令,禁止摩托罗拉及其附属公司、职员、及所有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方式向诺西披露华为保密信息。华为通过诉讼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和正当权益。
摩托罗拉公司于四月同意向华为付费以获得转让华为保密信息的许可,双方和解诉讼。
事件点评:
业界评论,这场诉讼对华为和中国企业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企业正在掀开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权益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