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9日下午消息 金融危机曾导致不少财政困难的企业面临清盘,香港特区政府经过公众咨询后,决定立法设立企业拯救程序,允许有短期财政困难的企业申请45天宽限期重组债务,或寻求注资,期间债权人不得要求将公司清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天下午公布了咨询总结,并表示,有关的法律草案已经在拟定中。目前,这一“宽限期”暂定为45天,期间企业的债权人不得入禀将公司清盘。不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指出,企业在无力偿债的情况下继续运作,有可能导致新的债项,在新的法例中,公司董事或幕后董事须为此负上个人法律责任。
为避免员工被拖欠薪水,企业进入重组的拯救程序时,仍须分阶段支付员工欠薪。其中,重组的第一个月内须支付拖欠薪金每人上限万港元,两个半月内须支付遣散费及代通知金;一年内要清缴拖欠的强积金(作为退休保障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余下的款项,都必须在自动偿债安排开始后一年内支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指出,多数市民都对设立企业拯救程序的建议表示欢迎。在咨询中也获得了其他事项的立法建议,包括对困难企业启动临时监管、对“宽限期”规限的豁免权,以及保障有抵押债权人等,未来都会纳入法例草案。
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波动,曾导致许多企业面临资金紧张而被迫清盘,其中不乏著名的香港上市公司,如知名珠宝商“金至尊”、为诸多跨国企业提供工作餐的福记食品等。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设立企业拯救程序的目的,是为有长远经营潜力,但却面对短期财政困难的公司,提供法定“宽限期”,让他们可重组业务或债务,或寻求注资翻身。(彭琳 发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