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 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发布消息称,电信设备制造商UT斯达康公司将支付300万美元罚金来和解其贿赂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一案。
据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消息,UT斯达康为了获得商业合同和保持客户资源,花重金邀请中国电信公司官员出国旅游,所到之地包括纽约、拉斯韦加斯和夏威夷,UT斯达康将官员在这些城市的旅游花销作为培训费用入账,然而该公司在上述城市并没有分支机构。
美国司法部称,UT斯达康已承认违反了《国际反腐败法》,此法律颁布于1997年,主要禁止对外国官员的贿赂。司法部肯定了UT斯达康与司法部的配合,司法部同意不起诉UT斯达康及其下属机构和代理商。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协会协商,UT斯达康公司将需要各向两部门支付150万美元的罚金,并且要实施内部整顿,并在《国际反腐败法》框架下接受两部门的监督,保证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UT斯达康公司由上世纪80年代中国留美学生创办,发源于美国硅谷,成长于中国市场,2000年3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总裁兼CEO吴鹰在2006年称,UT斯达康已是美国第三大手机供应商。但是,从2005年开始,UT斯达康就面临发展的困局,当年的第二季度UT斯达康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其后扭亏成了其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