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讯 (记者 赵雨欣实习生杨孝梅)赚取利润,购买短信群发机,柯某和杨某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从中获利约10万元人民币。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柯某和杨某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这也是四川省首起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今年3月初,柯某与杨某打算购买短信群发机帮他人发短信赚钱。两人共同出资元购买了设备。随后,他们将设备安装在一辆小车上,并停在繁华地段,致使周围3公里内的移动用户均能收到广告信息。短短3个月内,两人在没有取得短信群发许可的情况下,到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地“联系业务”,为商家群发广告促销信息,非法获利约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