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总算晓得秦志晖一审获刑3年:诽谤罪判2年 寻衅滋事罪1年6个月 - 客集网
Hi,你好,欢迎来到客集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 解梦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财经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总算晓得秦志晖一审获刑3年:诽谤罪判2年 寻衅滋事罪1年6个月
发布日期:2023-02-02 22:51:51  浏览次数:11

秦志晖一审获刑3年:诽谤罪判2年 寻衅滋事罪1年6个月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网络大谣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将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北京朝阳法院认为北京朝阳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成立,以秦志晖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秦志晖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朝阳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在2012年11月到2013年8月间,秦志晖分别使用“淮上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帐号或捏造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所篡改不实的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对杨澜、罗源、张海迪等人的负面评价,相关信息累计被转发达4100多次,所以认定他构成诽谤罪。

在“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善后处理期间,秦志晖为利用热点事件进行自我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在2011年8月20日使用“中国秦火火-f92”的新浪微博帐户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称原铁道部向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千万欧元高额赔偿金,这个微博被转发了11000次,评论3300多次,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原铁道部被迫于当夜辟谣,他的行为对事故的善后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以法院认为这不仅造成网络空间的混乱,也在现实社会引发不明真相群众的不满,扰乱了政府机关的善后工作,他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后,法官在宣判时说秦志晖无视国法,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系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行为构成诽谤罪。另一个罪名也成立,所以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在审判之后秦志晖表示不上诉。

(原标题:涉诽谤等罪获刑3年 网络红人“秦火火”表示不上诉)

VIP企业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客集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信息删除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c)2014-2024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7153 SITEMAPS 联系我们 | 鄂ICP备14015623号-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