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终于理会8万请千万主播带货只卖出6瓶护肤品 企业索赔 - 客集网
Hi,你好,欢迎来到客集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 解梦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化工能源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终于理会8万请千万主播带货只卖出6瓶护肤品 企业索赔
发布日期:2023-02-26 06:20:06  浏览次数:6

花8万请千万主播带货,最终却只卖出6瓶护肤品,由于心理落差过大,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宝山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例通报,在电商时代颇具代表性。

根据报道,2021年7月,某护肤品公司(甲方)与某经纪公司(乙方)签订《推广合作协议》,载明“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和导演王某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的商品名称为某氨基酸洁颜蜜,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协议指定达人信息“昵称:广东某神,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某”。

护肤品公司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经纪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活动,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务费(含税)53000元,其余内容与《推广合作协议》一致。

7月某日晚,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某平台千万粉丝级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该护肤品产品的推广时段开始时间为8日凌晨00:07左右。推广产品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某并未出镜,产品最终的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

由于心理落差过大,护肤品公司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经纪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具体包括原告支付的推广服务费82820元、未及时退费所造成的利息损失以及相应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万余元。又因具体的直播推广活动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故还要求网络科技公司对经纪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构成瑕疵履行,向原告赔偿服务费损失万元以及其他各项诉讼费用共计万余元。

VIP企业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客集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信息删除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c)2014-2024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7153 SITEMAPS 联系我们 | 鄂ICP备14015623号-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