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1月7日消息,11月3日晚,北京市亚运村一家酒吧内,数十位视频网站和版权方高管破天荒地为寻求两大行业之间的合作而坐到了一起。
让视频网站作为一个整体与其合作是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以下简称“制片委员会”)为代表的影视内容版权方的梦想,但视频网站之间、视频网站和影视内容出品方、分销方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让这一简单的梦想变成了难题,双方开头良好的合作尚存变数。
高层会晤
11月3日下午6点左右,汇聚了数十位视频网站和版权方高管的网络视频发展CEO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在北京五洲大酒店一楼的酒吧内悄然举行。
当网易科技闻讯赶到联席会现场的时候,优酷网CEO古永锵、迅雷CEO邹胜龙等十来个人已经围坐在一起展开热烈讨论。
联席会的组织方之一制片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张明智在酒吧门口接受了网易科技的采访。中间,张明智还不时中断采访,与赴会的视频网站高层热情地打着招呼。“陶总你到了?”张明智不时发出这样的声音。
制片委员会是中国最大的影视剧制片人组织,制片人总数达1300个,下属单位660余家。其电视剧产量占国内总量的90%,一年生产影视剧达14000集。
网易科技看到第一视频董事局主席张力军匆匆赶到现场,他并不清楚具体要讨论什么内容,但希望“过来看看”。
耐人寻味的是,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也出现在酒吧内,与邹胜龙、古永锵等人围坐在一起,谈笑风生,仿佛上个月乐视网将迅雷告上法庭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一样。
此外,中影集团、央视6套电影频道、中视影视公司等影视内容的出品方也陆续来到现常
7点左右,到会的高管们各自进行自助晚餐,随后开始真正的讨论,一直到9时30分左右高管们才余兴未了地各自散去。
寻求共赢
会后,张明智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介绍,这是视频网站和版权方第一次如此大规模地联谊,通过联席会双方联络了感情,消除了原来的很多隔阂。古永锵也认为这次联席会最主要的成果是加深了版权方和视频网站之间的互相了解。
联席会另一组织方——成立于去年的中国互联网版权调解中心(以下简称“版权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斌是最希望版权方和视频网站之间加强沟通的人。
原来版权方一发现视频网站出现“盗版”,即找到版权调解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量非常大。“先推进合作,再促成央视网、央视6套电影频道等拥有独家影视版权内容的版权方发布版权公告,接着举办联席会,最后有纠纷再调解。”王斌透露了版权调解中心的新工作模式。
古永锵透露,联席会还达成了以下共识:由制片委员会和版权调解中心每月安排沙龙,就网络视频版权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11月3日晚,我们每人都就影视剧的制作、推广和互联网影视内容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发言,话题非常广泛,但都不深入。”
此外,“版权方不希望由于各大视频网站抢一两部热播剧把影视内容版权价格炒高,这并不符合版权方的长远利益,因此希望视频网站作为一个整体能拿出具有普遍性的合作方案。”王斌告诉网易科技,几家领先的视频网站CEO已原则同意这样做,版权调节中心将继续推动这些视频网站的副总落实相关工作,争取下周拿出具体方案来。
“现在视频网站还比较弱小,需要我们帮一把让其渡过难关。只要它们渡过了瓶颈期,我们也会跟着获益。”张明智说,版权方已经达成共识,现在希望网络视频版权能卖出多高的价格并不实际,如果我们单独与视频网站一家家谈,固然有可能卖出更高的价钱,但并不能实现版权方和视频网站行业之间的长期共赢。
简单地通过卖网络视频版权获利的方式不会是版权方所希望的唯一的商业模式,广告分成、广告互换等模式值得探讨,张明智不只一次这样强调。王斌也透露,这次联席会让版权方更详细地了解视频网站除广告收入外的其他盈利模式。
而张明智最关心的恐怕是建立一个视频网络版权交易平台。只有在某一平台上形成公平、科学、有序和长效的视频网络版权买卖机制,才能让版权方和视频网站之间实现共赢,“至于谁主导无所谓。”张明智说。
古永锵显然赞同张明智的观点,认为电视剧出品方跟电视台之间有定期的交易平台(如看片会),他希望通过联席会这个平台也能促成视频网站和影视剧出品方之间公开、透明的交易。
合作的变数
积极推动联席会的张明智的理想是让视频网站之间团结和自律,以整体的方式与版权方沟通。
尽管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在过去几年里有大量影视剧均遭国内视频网站盗版,但张明智依然不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网络影视内容侵权纠纷,“诉讼带来的只是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伤感情的结果。”
“网络技术虽然能一定程度上控制网络盗版,但技术是人为控制的,如果我们不彻底从主观上加强行业自律,不增强法律意识,盗版行为不可能得到有效抑制。”张明智说。
愿望总是良好的,但结果可能并不能如张明智所愿。
尽管受到邀请,但这次联席会搜狐、优朋普乐和激动网等“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并没有出席。优朋普乐总裁助理朱江表示,那根本不能称之为CEO联席会议。“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大部分没有出席”。即便参加联席会的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第二天上午就到优朋普乐的办公室开会。
而张明智所说的“很团结的版权方”在朱江看来也不会受制片委员会的约束,“这是一个松散的协会组织,对出品方没有强制性约束。”
这意味着像中影集团这样的影视内容出品方可以决定自己的影视作品如何售卖,也可以自己决定支持哪一方。
近期频频发起对优酷、迅雷等视频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反盗版联盟”背后即有很多出品方的身影。优酷等公司曾经指出,只要视频网站要求出品方出面“力挺”,它们都不会拒绝。
据网易科技的了解,热播剧网络独占权每集的价格已由今年上半年的1万元上升到下半年的5万元以上,各大视频网站为了抢夺热播剧的网络独占权,还在不断把价格往上抬。而原来被指责“盗版”的视频网站也通过夺得某些影视剧的网络独占权,摇身一变,开始对其他视频网站的“盗版”行为进行诉讼。
按照刘弘的说法,出品方当然也乐于见到视频网站之间互相混战,好“坐收渔利”。但业内人士认为如此一来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进入恶性循环。
起诉视频网站影视内容网络侵权所获得的收益高于卖网络版权所获得的收益也让出品方更乐于“打版权官司”。
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在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表示,现在某部电视剧通过卖影视网络版权获取的收入还不到其总收入的1%。“我们的影视内容通过网络分销,每集才1000~2000元钱,网络独占权的价格也才卖到每集几万元,跟卖给电视台每集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的价格相比不算多。”
出品方通过打版权官司却能获取每集几万元的“赔偿收入”。按此计算,几十集的电视剧的网络分销收入才相当于打赢版权官司每集所获得的赔偿收入。“专业的影视剧网络维权事务所每年有几千万元的流水。”张华说。
让消费者通过付费购买网络视频,出品方从中获取分成是张华比较看好的盈利模式。但这种模式成立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消费者,有能方便小额付费的支付手段和高品质的视频内容。
张华认为如果视频网站能将其庞大用户群中的一部分培育为付费用户,并利用现成的电子支付手段,同时和版权方合作推出让消费者愿意掏钱的高质内容,视频网站和版权方都能获得可观的收入。但这种模式“小荷才露尖尖角”。
最后,影视内容的出品方跟影视内容网络分销公司之间也存在利益博弈。为了制衡传统的网络版权代理公司,让自己拥有的影视内容网络版权收益最大化,制片委员会即将推出中视网,准备让其成为网络版权的官方网站。(卢旭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