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一家瑞典上诉法院支持了一项有关通过互联网免费共享音乐有罪的裁定。唱片公司称这是它们取得的一个胜利。
上诉法院支持了一家较低级法院去年10月份的裁决:吉米通过互联网共享4首歌曲的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并被罚款20000瑞典克朗(合2843美元)。
国际唱片业联盟(IFPI)将这一裁决称作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促进,并表示它可能起到震慑作用。
IFPI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次裁决只牵涉4首歌曲,被告就被罚了20000克朗,每首歌曲相当于5000克朗。当在互联网上有廉价、合法的其它选择时,非法的文件共享服务就太昂贵了。
这一法律行动是唱片产业胡萝卜加大棒策略的一部分。唱片产业一直在积极地起诉非法文件共享服务的参与者,并推广iTunes等合法的音乐服务。
在受到好莱坞的压力后,瑞典在2005年才将互联网下载音乐和电影的行为定为非法活动。








